2021年6月12日晚,厦门大学威斯尼斯人615CC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学习培训师资指定专家徐国栋先生,应邀莅临我院,在乐知楼F201作“《民法典》十大混合或涉混合规范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党委书记胡艳香教授主持,院长刘期湘、党委副书记袁露、副院长龚志军等教师代表出席会议。现场座无虚席,慕名而来的学生和外地法律工作者站满了会场。
徐国栋教授在引人入胜的开场后,将自己对混合-追踪规范的观察与思考娓娓道来,旁征博引、条分缕析,从《魁北克民法典》的启示出发,不仅谈到了《民法典》第322条规定的混合、保管合同、遗嘱信托运作中的混合、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财产的混合、失踪人财产代管与失踪人财产的混合、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混合、动产抵押标的物在担保权存续期间与其他人财产的混合、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遗产清单利益因为继承人把自己的财产与遗产混合而丧失、债权人对债务人欺诈性转让财产的撤销权行使所意味的混合-追踪、作为民事责任形式之一的恢复原状所意味的混合-追踪,而且进一步梳理了混合或涉混合规范在《民法典》外的适用情况,深刻分析了原物混合和收益混合的关系以及不同领域的追踪规则,提出了法律领域的混合有明有暗、有真有假等多个鲜明观点,发人深省。徐国栋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纯熟的讲演技巧向听众展示了法学大家的学术魅力,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针对民法典的混合及涉混合规范、对于最高法院立法权扩张的看法以及教授对法学研究的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徐国栋教授逐一耐心解答。
最后,胡艳香书记作精彩总结。她表示,徐国栋教授的讲座极具特点,一是视野极深阔,带领大家在《民法典》内外、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古罗马法与现代法之间来回遨游;二是信息量极大,既有对法条的详细分析,也有对观点的深入论证;三是启发性极强,鼓励大家既要作知识的吸收者,也要作知识的贡献者。
本次讲座在浓厚的学术氛围和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贾韶琦/文)